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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闪电3号”行动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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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力度,按照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安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督导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于11月25日16时至27日10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闪电3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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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旅行社,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不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身份信息、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学校周边出版物经营单位发行含有暴力、封建迷信、色情内容等非法出版物;旅行社非法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及使用“黑导”等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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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11月27日10时,此次闪电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20余人次,检查文旅市场经营单位410余家次,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30余家次,出版物经营单位80余家次,旅行社及分支机构50余家次,景区(点)20余家次。发现安全隐患7处,均已现场整改到位。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下一步,平顶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强文旅市场执法力度和频次,确保我市文旅市场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