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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平文广旅〔2022〕25号 索引号 114104000054525676-00000-2022-00009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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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 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 “最美文化工作者”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高新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门、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最美文化工作者”评选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     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3日                                


平顶山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最美文化工作者”评选活动方案


为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展示我市文化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努力在全市形成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的“正能量”,根据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能力作风建设“先进典型十百千宣传推介”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最美文化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从事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的文化工作者,包括基层文化工作者(公共文化服务者、文化协会和文化团队组织人员、文化市场监管人员、文化志愿者)、文艺工作者、文化传承者(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者(艺术创造、文化产业)等。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上进。从事文化工作,热爱文化事业。扎根基层,奉献一线,爱岗敬业,业务过硬,不断开拓创新,并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认可。

三、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从2022年3月25日开始至2022年4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推荐申报(3月25日——4月19日)

(1)“最美文化工作者”参选对象可通过组织推荐、社会推荐、本人自荐等三种方式产生。

(2)各单位根据评选活动的要求,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精心挑选,并经单位签署意见,进行人选推荐;社会公众可向所在单位、所在乡镇或直接向承办单位推荐、自荐有关人选。

(3)参选对象推荐应该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要征求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意见,认真审查上报。

(4)推荐单位和个人可在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glj.pds.gov.cn/)上的“通知公告”栏里或关注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下载推荐表。

(5)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①《能力作风建设“先进典型十百千宣传推介”活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并审核盖章(推荐人物照片为2寸近期正装红底免冠证件照,请在填写电子表格时附于表格相应位置,随表格一同彩色打印,勿粘贴);②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③被推荐人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电子版材料:①报送纸质版材料的同时,申报表格和事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②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同时报送先进事迹视频资料(限20分钟以内,MP3高清格式)。

所有材料需于4月2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时报送电子稿。联系人:梅兰;联系电话:2882561;联系地址:新城区文化艺术中心二楼;电子邮箱:pdswgxjjgdw@163.com。

2.综合评比(4月20日——4月30日)

组委会将邀请主办单位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主要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考察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名平顶山市“最美文化工作者”,并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能力作风建设年专栏进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平顶山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最美文化工作者”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相关部门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最美文化工作者”的重要意义,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和提升人民精神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动员文化行业工作者积极参与,积极组织推荐候选人。

(三)严格评选。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确保评选出品格高尚、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最美文化工作者”。

(四)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报道“最美文化工作者”的事迹,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文化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大力营造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能力作风建设“先进典型十百千宣传推介”活动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