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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示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文旅非遗〔2021〕11 号)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精神,在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行业专家开展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人选评审工作,形成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共17名。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我市拟推荐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27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联系电话:0375-2156677、2166886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顺德路交叉口市文化艺术中心

电子邮箱:pdswgljfyk@126.com

 

附件: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doc

 

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