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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防汛领导小组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平顶山市气象台7月27日13时00分发布强对流Ⅳ级《重要天气预警报告》:预计27日14时到28日08时,我市阴天有中阵雨、雷阵雨,局部大雨或暴雨(40~80mm),雨量分布不均,并伴有8级以上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雨强30~50mm/h)、局地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27日16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本轮强降雨过程我市文广旅系统行业防范应对工作,经局防汛领导小组分析研判,根据《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防汛应急预案》,决定自7月27日16时2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和要求。局机关保持通讯畅通、人员在位,各科室根据防汛职责密切关注本领域防汛情况,及时督促提醒做好相关准备;局属各单位安排部署防暴雨、防突发极端天气、防内涝隐患排查,落实防汛措施等各项工作;各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涉山涉水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风险提示和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防汛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