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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平文广旅〔2022〕15号 索引号 114104000054525676-00000-2022-00006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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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截止3月14日,全国中高风险地区302个,其中高风险地区15个,涉及9个省(市),中风险地区287个,涉及16个省(市),我省周边山东、陕西、河北、江苏均发生疫情,疫情形势空前严峻。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及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慎终如始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行业风险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措施再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深入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持之以恒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防控成果,坚决防范疫情在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行业传播扩散。

二、强化行业监管,严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全面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扎扎实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是暂停举办文化旅游类会议培训、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文艺展演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二是督促辖区内公共文化场馆、演出场所、歌舞娱乐、游戏游艺、A级旅游景区、民宿、星级饭店等文化旅游场所严格执行实名制门票预约等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行程核验、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做好室内经营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加强对员工健康跟踪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三是督促辖区内旅行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指引,加强风险研判,科学安排团队行程、规模和出游时间,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行程信息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现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要及时做好政策引导,指导旅行社加强与游客沟通协商,妥善做好团队行程调整、取消,以及退团退费等善后处理工作;四是推进文旅行业哨点信息工作,针对哨点分布、27类重点监测人群中涉及文旅行业人群,加强基础性信息数据收集上报,督促落实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日进行健康监测。

三、强化执法检查,切实做到跟踪问效

各地要持续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检查执法力度,督促各类文化旅游场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主动会同卫健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行业室内场所疫情防控的检查督导,配合市场管理部门加强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的监管力度,对于防疫制度不落实、人员管控不严格、防控消毒不到位的经营场所,要现场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关停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社交媒体、电子屏等多种途径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发布旅游安全出行提示,迅速转发卫健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民众在出游前密切关注始发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防控政策等信息,强化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线路,暂勿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要严格落实机关、局属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严格请假报备制度,推进本系统干部职工疫苗接种工作。

五、加强应急管理,妥善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提前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要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点部位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管理制度。要督促辖区内旅行社掌握并告知游客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健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联系方式,并确保导游等服务人员知晓。当旅游目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工作。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如出现疑似感染病例或确诊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