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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 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常规巡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12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3月26日至5月15日对我局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7月13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列出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关于“贯彻文旅融合发展部署不够到位,推进改革不够有力,文化旅游综合带动效应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缓慢”的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持续提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省文化旅游大会、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工作会议、全市文化旅游大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推动文旅职能持续深度融合。在全系统启动了“灌输新知识、增加新方法、提升新能力、培养新思维”和“比学赶超”、“比拼四季”等活动,组织业务科室定期与省业务主管部门对口处室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加强与兄弟地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三是推动融合发展成效持续彰显。启动了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深度挖掘我市特色文化资源,举办了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大赛作品展等活动。督促宝丰县、郏县、叶县、鲁山县加快全域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加大对文旅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组织景区在一定时段实施免门票措施,向全国发行“市民休闲度假年卡”,开展了“双百万”优秀学子免费畅游鹰城活动,举办了“清凉一夏、嗨玩鹰城”系列活动,在漯河、驻马店等地举办了文化旅游交流宣传活动,利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微报》以及微博、微信等加强宣传推介,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针对“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担当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产业项目培育扶持力度。积极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争取文旅项目扶持政策和资金,筛选我市文旅项目、积极推动申报工作,加大对县(市、区)创建省级园区和示范基地的政策辅导、标准指导工作,积极为文旅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相关政策,协调中原银行与文旅企业对接,积极策划包装文旅项目。平顶山文旅会展基地、宝丰县龙王沟研学营地等项目建成投用,持续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二是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各地总体规划,科学谋划项目,合理开发,建设一批有特色、有市场、有档次的文旅项目;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平顶山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业发展;联系恒大旅游集团、印尼狮航中国区总代理、广东耀星国际集团、华谊启明东方等大型知名文旅公司来我市考察投资,合作发展。三是加大智慧文旅宣传力度。坚持每月发布1期游客大数据分析报告,指导各地、景区精准开展宣传营销和市场开拓。利用局网站、智慧文旅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我市文化旅游资源,及时发布各景区优惠政策,利用线上线下共同推动宣传推广工作。

(三)针对“谋划文旅新业态发展滞后”的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乡村旅游开发层次。成功举办“民宿发展走进平顶山”系列活动,邀请省内外知名民宿创始人、民宿专家、旅游投融资公司负责人来我市考察调研,签约了一批民宿项目。加强宣传推介,将扶贫产品列入省工会休闲线路产品,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积极开展乡村旅游创建活动。下发了《2020年全市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评选活动方案通知》,推进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提档升级。二是挖掘红色旅游资源。认真落实《平顶山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20-2022年)实施意见》,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推动中共中央中原局中原军区宝丰旧址群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遴选了一批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将我市革命老区列入全国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设计了一批红色旅游线路。组织讲解员参加全省红色旅游讲解员培训班,参加全省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并取得了优异成绩。三是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鼓励依托老城区、老商业区和特色街区设置夜间文艺项目,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发展夜间经济,打造了新华怡购城片区、卫东万达商业区、和盛时代广场、花山半岛、宝丰冯异路小吃街、汝州中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郏县美食广场、叶县叶公古街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夜间经济集聚区。挖掘古村落、革命遗址等文化旅游资源,打造集培训、体验、实践于一体的红色研学、游学基地,评定了12家市首批研学旅行基地,发展研学旅游,传承红色基因。积极筹建市旅游商品研发中心。

(四)针对“行业监管叠加优势难以有效发挥”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文化综合市场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落实《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已经向市政府上报《平顶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待批准后抓紧组织实施。二是提升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水平。建立《行政处罚案件登记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登记薄》《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登记薄》《行政执法案卷借阅登记薄》,按照“一案一卷、一卷一号”的原则,登记造册。认真实施了查阅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登记制度和审批制度,坚持法制审核与执法分离。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案件执法力度。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节假日前的消费警示和风险提醒,提高游客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0375-2884444),制定了《平顶山市旅游市场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受理游客举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二、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牢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不高,惠民工程实施打折扣”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短板’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基本公共文化设施短缺。积极督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提升改造达标工作,推动鲁山县、宝丰县、石龙区初步建成应急广播体系,指导叶县、宝丰县完成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项目,公共文化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二是加快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推进速度。通过召开现场会,加强督促检查,县级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速度明显加快。

(二)针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持续推进全市各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工作,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有较大提升。二是提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使用效率。完成了基层文化广场不达标和图书室被挤占问题的整改工作。建成了“数字公共文化效能管理服务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加强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提升效能。

(三)针对“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较低”的整改情况。一是创作文艺精品。制定下发了《2020年文艺精品创作计划》,组织艺术工作者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加大创作力度。举办2020年度全市文艺作品征集评奖活动,征集大型舞台剧、影视剧、广播剧等作品。二是提高惠民活动质量。根据群众需求,制定下发了“舞台艺术送基层”“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方案,举办了全市广场舞展演大赛,指导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实现文化惠民全覆盖。制定了文化惠民演出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强监管。三是加强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组织修订了有关财务报销制度,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组织开展了财务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不合规不合理支出。对沉淀资金的使用加强管理,定期通报进度。

三、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力,党组领导作用弱化,系统内部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决策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局党组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印发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督导机关和二级单位不断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着力消除在项目实施、房屋租赁、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三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下发《局党组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局党组关于明确意识形态任务分工的通知》,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意识形态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认真整改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向,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水平。健全了新闻发言人、网评员、通讯员和网络志愿者“四支队伍”,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舆情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工作、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与监管,提升了舆情引导监测能力。

(二)针对“党建工作边缘化”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树立了“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强化党建引领。印发了《关于<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建立了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指导、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实施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党组成员定期到分管(联系)单位指导党建工作、参加组织生活、上党课。二是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督导党支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七项制度,实现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下发了《局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支部制定了组织生活计划,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了组织生活质量。

(三)针对“人事管理不严谨,混岗使用比较普遍”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平顶山市文广旅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和干部年龄结构进行了统计,完善了任前档案审核、考察材料和书面记录工作,做到了全程纪实。在干部任用上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征求纪检等相关部门意见。二是进一步严格了干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借调人员的管理规定,制定了《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加强了借调人员的管理,借调人员福利发放严格按规定执行。印发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党内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问责制度》等制度,开展“一人多证”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干部出入境、请销假等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三是进一步严格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保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与保护制度》等制度,健全了完备的干部人事档案制度体系。及时整理归档年度考核表及工资调整表,健全了档案材料。制定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对全系统干部职工档案进行审核,对涉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档案进行了专审。

(四)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较大”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从租赁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成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理顺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管理责任。开展了固定资产清点工作,确保账物相符,理清了家底。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了固定资产的购买、使用、报废程序,健全了使用人的领用和收回制度,对过期、收回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印制了《国有资产管理文件汇编》,并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三是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组织举办全市文化旅游部门财务管理培训班,邀请业务专家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财务问题进行授课。重新修订了机关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坚决退回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并要求其按照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四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了财务报销制度和差旅费报销规范,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加强房屋租金管理,按照《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要求,对每笔房屋租金进行记账处理。

(五)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常规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党内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问责制度>的通知》,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加强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三是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

       下一步,我们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采取有力举措,持续抓好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局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375-2156629,电子邮箱:zwgljjz@163.com。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