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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起,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场所有序恢复开放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 浏览次数:

       8月24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通知,根据8月22日召开的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以及逐步恢复生活秩序有关工作要求,决定自8月25日起,全市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场馆 (包括市图书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市博物馆、市群艺馆、市美术馆、城市书房、鹰城书苑及各县市、区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场馆,由各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同意后有序恢复开放。开放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实行网上预约或购票,确保观众游客信息可查询、行程可追溯。要确保经营场所有效通风换气,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文化旅游场所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控制接待上限,坚决执行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最新版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方案要求。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一律要求停业整顿,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步印发了全市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市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市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全市拟开放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防控要求,全面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全市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不恢复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得组织游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游团队;全市公共文化场馆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结合防控工作需要,视情况采取预约等手段,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平报融媒记者 孙聪利)来源:平观新闻